安光所关于开展2018年文明创建工作大检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9-30 作者:

所属各单位:

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活动,丰富创新文化建设的内涵,建设一流的科研基地,营造整洁文明和谐的科研工作环境,经研究,拟定在10月26日(周五)开展2018年安光所文明创建工作大检查活动。此项活动需要长期坚持,即日起至活动检查日为各单位集中创建期。

一、 创建单元

1. 办公区:包括大气光学中心、环境光学中心、光学遥感中心、激光技术中心、基础科学中心、光学工程中心、机关联合(科研办、综合办及两刊)各部门办公室部分;

2. 实验区:包括各实验场所周围和内部;

3. 公共区域:主要检查各部门涉及到的办公实验公共区域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(一)文化要素

创建单元的工作环境管理有序,安全方便,整洁美观,空间分配及内设布置科学合理,整体布置和各类装饰能体现组织文化特点。

(二)卫生标准

1. 办公区应做到桌面及书柜内物品摆放整齐,窗明几净,可有植物点缀环境;无生活用品,无多余杂物,无蛛网灰尘,无卫生死角。

2. 实验区应做到各类实验设备、仪器布置合理,摆放整齐,表面清洁;大环境清洁干净,门、窗及天棚、墙面无明显灰尘蛛网,无卫生死角。

3. 公共区应做到楼道清洁,垃圾入筒,无明显灰尘蛛网,无卫生死角。

三、检查组及检查方式

检查组成员由所党委委员及各支部书记组成。检查顺序及检查范围随机确定,具体检查分组情况另行通知。

四、奖惩

以部门为单位作为创建责任主体,评出两个优胜奖单位,对优胜奖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做得差的将促其改进。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安光所2018年文明创建检查标准

中共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9月27日